学校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[2024]12号)精神,结合我校校历,现将2025年寒假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.高职学生:1月8日-1月10日期末考试,1月11日(腊月十二)至2月14日(正月十七)放假,2月15日至16日(正月十八、十九)到校报到,2月17日(正月二十)正式上课。
2.教职工:1月17日(腊月十八)至2月10日(正月十三)放假,2月11日(正月十四)正式上班。
3.直属工业学校放假及春季开学时间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。电大根据春季招生工作参照学校通知执行。